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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6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中南大学2023-2024学年度本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启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1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2号)文件精神,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结果须在本学院范围内面向全体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确认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校审核后进行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审定。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评审,等额报送。在学校评审过程中如出现未通过者,其所在学院不再增补人选,缺额将奖励给上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排名居前的学院。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确保评定工作的高质量。

二、报送程序

学生请登录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进行申报。

1. 申报工作安排

① 各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② 学生申请及院系评审:96-924日;

③ 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925-927日,公示期满后提交学工部。


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

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学生均需提交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关于报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中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中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96



 

 

电话:0731-88836416邮编:410083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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