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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 阅读次数: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正常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和《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大学字〔2019〕4号),现开展我校2025-2026学年度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请登录“中南大学学生管理系统”,地址:http://202.197.71.125/xgxt/a (复制到浏览器打开),进行困难认定申请。

2、上一个学年度已通过认定的高年级学生请下载2025版《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在系统中点击继承申请,对现有信息进行修改之后提交。

3、2025级新生请点击新增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提交,可使用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5)。

4、学院应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文件精神:“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各地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

二、认定条件

学生提交本人签字承诺的《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生使用教育部发放的样表)进行认定申请,学生所在学院根据 《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2)中第三章的认定标准进行审核。

三、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17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南大学大学学生管理系统学生资助模块内提交申请。

2、学院评议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3日,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评议,并在系统内提交评议意见。

3、9月23日前,各学院完成辅导员审核、资助专干审核及二级学院副书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各学院于9月29日前,由资助专干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6、联系人:马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 0731-8883641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果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社会助学金申请等学生资助方式的重要依据。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录入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的学生可申请本学年提供的相关资助,保证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请各学院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主动的开展相关工作,对审核过程严格把关。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5日


电话:0731-88836416邮编:410083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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